【僑報網報導】紐約法院管理局7月8日的備忘錄顯示,大多數租客驅逐申請案的暫停令在7月6日晚截止到期。現在,房東可以進行驅逐,所受的限制也會減少。申請也不再需附上說明租戶不受聯邦驅逐令的保護(默認不再受保護)。
據real deal報導,雖然現在房東的代表律師可以遞交申請,但勞倫斯·馬克斯(Lawrence
Marks)法官說,他先前的備忘錄仍然有效,即暫停訴訟程序直到另行通知。
上個月末,州長葛謨(Andrew
Cuomo)簽署了《租戶安全港法案》,該法案允許租戶將疫情造成的財務困境作為驅逐程序中的辯護理由。法案將對此類租戶進行金錢判決而不是驅逐出境。
儘管租戶擁護者表示保護措施越來越不給力,但紐約市在疫情期間未報告大規模的驅逐。房屋法庭上周部分重新開放,允許少數驅逐案件提起訴訟。
文章來源:僑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