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I-485大家不陌生,在I-526獲批後有兩種方式取得臨時綠卡,一種是在中國走廣領館面簽途徑,另一種是在美國遞交I-485“調整身份”。我們的客戶當中,有的人最初遞交I-526時婚姻狀態是未婚,但到了遞交I-485前後變成已婚或準備結婚,這時候就要格外注意了,因為你結婚的時間點將大大影響到你的配偶取得綠卡的時間。
簡言之,只要在你的I-485獲批之前結婚,你的配偶就可以作為Derivative
Applicant(附屬受益人)跟你同時拿到綠卡。稱為“搭便車”。
如果結婚時間點發生在I-485獲批之後,由於你已拿到綠卡,你的另一半只能以綠卡持有者配偶的身份走I-130(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親屬移民,有排期!排期現在來看大概在4-5年。也就是說,你拿到臨時綠卡後4、5年配偶才能拿到臨時綠卡。而且,在配偶等待排期的這幾年裏,他/她不能以等待排期為由在美停留和居住。如果配偶想通過廣州領事館申請旅遊、商務、學生等非移民簽證還有可能被拒,因為他/她已經遞交的I-130親屬移民申請是一項移民申請,與旅遊、商務、學生等非移民簽證的“非移民傾向”相悖。
I-485遞交有嚴格的地域限制:申請遞交時人必須在美國境內。可有的配偶在美國,有的配偶不在美國,怎麼辦?在美國的配偶自己直接遞交I-485就可以了。不在美國的配偶也沒問題,等到你的I-485獲批後,作為主申請人的你馬上為配偶遞交I-824申請(Application
for Action on an Approved Application or Petition)。所謂I-824,就是你遞交申請給移民局,然後移民局通知NVC(美國國家簽證中心),NVC
再通知廣州領事館,讓其派發移民簽證給你的配偶,准許他/她以綠卡身份入境美國與你團聚。
再小結一遍中心思想:如果你在遞交I-485前後準備結婚,那最好把結婚時間和I-485獲批時間這兩個時間點同時考慮進去。因為這將對配偶取得綠卡的時間以及你們二人未來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兩點注意事項:
1. 配偶如果在美國遞交I-485,遞交之前,一定要保持合法身份。
2.
假如由於種種原因,結婚時間點發生在I-485馬上獲批之前(比如3月份結婚,4月份I-485獲批),有可能會收到移民局的補件或面試通知,因為移民局會質疑婚姻的目的性和真實性。但只要按移民局的要求補充提供相應能證明婚姻真實性的材料,就沒問題的。
文章來源:RCH走進美國